我是个典型意义上不喝酒的人,但这些年来,也醉过那么几场。以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人爱喝酒,酒精的味道绝对算不上好,抿一口的时候都皱着眉,不甜,不香,不诱人。
第一场酒,是应酬酒。席间有前辈,有初识,有要谈好的工作和来往的人情。不情愿的喝,喝着喝着,忽然觉得进入了一种玄妙的状态,像脑海中有一个人正在注视着自己,而身边的人都变得亲昵可爱。喝完了酒赶飞机,睡了前所未有的好觉。梦里还是在空中,大好的天气,胖朵朵的白云团,那种胸中呼吁欲出的喜悦,好像都躺在了白云团上。
酒后一觉得清明。
第二场酒,是和中学同学。同学不顺利,我也点背。说好了就是约酒,不醉不归。在三里屯一个隐蔽的酒吧里,四个人,说着这个城市施受给我们的不快乐,埋怨着天气、工作和情感。虽是中学同学,我们小时候并不是好朋友。连开了两瓶烈酒,干了三杯,就人事不省。我们用云南方言,讲起那些十多年前的,关系并不亲近的小童和少女,好像乘着这些令人飘飘然的烈酒,骏马疾驰,回到那个永远是蓝天烈日的小城里的中学。他们扶我上洗手间,在这座大城市墙上的冰冷的瓷砖上,我分明看到了时光的痕迹。时光逆转,我们变成了那种真正手拉手上厕所的发小。
酒后重叙故人情。
现在我知道了,要像喜欢甜一样喜欢苦。
美酒的美意,来自于酒后那个轻飘飘的,被棉花团团包裹着的温暖世界。
我觉得每一个喜欢喝酒的人都是理想主义者,对幻觉世界的沉迷程度,直接决定了他对酒精的喜爱程度。我的家乡盛产自由粗暴的喝酒人,和用各种各样方法酿制的高度白酒。他们把虎骨、草药、虫尸、豺狼蝎子都泡进酒里,用火烧,用土埋,变成了一瓶又一瓶五颜六色的灼烧的烈酒。
民风淳朴,酒风骇人。每一个来过这儿的人都为这里盛行的酒风惊绝。在这里,喝酒是一种日常娱乐活动。在每一个云霞蔚然的傍晚走上街去,找一个烧烤摊,一言不发就开始喝酒。酒过三巡,那些平时沉默的公务员们、老师们、医生警察们竟然都变成了有趣的人。他们跳上桌子,开始乱舞,找茬打架,调戏姑娘,大声说着黄段子,在深夜的小城街道里久久不散。
若干年后,还有人津津有味的回忆着当年的故事,比如有人酒后开着出租车撞坏了路边的房子,有人酒后说了什么从来不敢说的醉话。
哦,原来人人都不喜欢一本正经。酒,是让正经变得不正经的东西。
这么多年来,我只记住了一个教训:要喝就喝好酒。
好的酒醉完之后头脑清明,一夜如度一生。不好的酒醉完之后头痛欲裂,悔不当初。
在开头说的那本小说里,关于酒送离别人,有这样的几句诗:
送君千里直至峻岭变平川。
惜别伤离临请饮酒六两三。
一两愿你江南多雨带油伞。
二两愿你酷暑可以轻摇扇。
三两愿你入冬莫忘添衣衫。
四两愿你年年多聚无离散。
五两愿你无病无忧心常宽。
六两愿你无风无雨长相欢。
六两三。余下三。
我在西北,一关接一关。与你相隔,一山又一山。最后只愿我,知道你平安。
六两三,余下三,我们先干一杯,让前路无忧,往事再不回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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